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育人、建功立业,发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全面创建“双一流”的良好氛围,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要求,现将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1、四川大学先进集体:15个
2、四川大学先进个人:100名(其中:优秀教师50名,优秀医务工作者2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
学校鼓励先进个人的评选向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担任中层领导干部职务的教职工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参见《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2018年5月21日前完成先进集体的申报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公示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四、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各单位将《四川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四川大学先进个人推荐表》、公示结果签字盖章(党委章)后报学校人事处(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办公室)。
2、电子材料:单位人事管理员、先进个人申报者登陆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流程为:
(1)先进个人: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奖励申报→先进个人申报表→填写
(2)先进集体:单位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单位申报信息→先进集体申报表→填写
填写完成后,由学院人事干事网上审核后提交。
PS:学校下达我院“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为1名,请拟申报的老师于5月18日17:00之前填报系统,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李慧老师处。
联系人:沈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69956568
人事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1:四川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四川大学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