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皮革工程系/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皮革工程系/皮革化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量统计表是我系、重点实验室核算本学期教职员工完成工作量、对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请严格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填表。
2.统计表中各栏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行数,若没有相关栏目的工作请自行删除,以节约用纸。
4.为了完善皮革工程系、重点实验室科研数据库的建设,请发表论文的各位第一作者或通迅联系人或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提供所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尤其是由科研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一定要提供注明资助项目的论文首页或末页,以便我们填写学校及教育部要求的有关统计表格。
5.论文发表时间填写格式为年卷期月,例如:2003,12(4):2-5
7.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表2的说明:只填当年毕业的学生。
8.第二部分科研工作量表10的说明:表10为计算公益工作量的依据。
9.交表截止时间:2003年12月20日前请将统计表(A4纸打印)及软盘一起交到何有节处。
10. 已鉴定、验收后结题的项目请提供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结题报告的复印件。
11. 此说明及工作量统计表已挂在学院的网上,请自行下载或到何有节处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