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系、所、实验室内的化学试剂应设专人管理,作好各类化学试剂的入库、出库、复核和交接手续,建立领用化学试剂登记制度。
2、各管理员对其保管的化学试剂负直接责任,经常查看,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应,是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3、使用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的各实验室,必须远离火种,避免高温环境,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必须常备有效和相应的灭火器材。
4、 不得将各种压力气瓶靠近热源,外表的漆色标志要求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不得是子私自采购和改装它种气体使用,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学生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对氧化性试剂按分类储存,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氧化剂不准和其它种类的试剂共同出储存,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隔离存放,严禁混入有机可燃物。
6、 剧毒试剂和有爆炸危险的试剂,要设置专室、专柜、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管理,使用人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方可领取,用多少领多少,并作好详细领用登记。
7、 进实验室的学生,应遵守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使用和借出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喝水、吸烟,爱护室内公共卫生。
8、 严格实验室废物的处理,严禁将腐蚀物或有害有毒物质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
9、 各实验室应设置收集化学废弃物的容器,并注明标识,严密封闭,统一处理,以减少对实验室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10、自购化学试剂的各个实验室请认准销售商家,除对厂牌、规格予以注意外,也要对生产年限、批号等其它条件予以重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02年3月15日实行,各部门应严格参章执行,凡违反该条例的人员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陈家丽) 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