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2006]27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和研究将坚持“四个结合”,即与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相结合;与精品课程建设,特别是系列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与高质量的教材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教学改革实践相结合。
二、申报省级项目应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请从教务处和学院主页上下载),我校将在校级已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力量较强,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申报省级项目。
三、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将增设重点项目。为与教学成果奖励工作衔接配合,此类项目将从2005年已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和本年度我校申报的,具有明显创新性和竞争力的项目中筛选。
四、申报本年度省级重点教改项目的,如属2005年已立项的项目,则不占本年度申报定额。申报重点项目请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封面上加注“重点”字样。
五、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的其他要求,参照2005年下发的《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川教[2005]90号,见附件2,请从教务处和学院主页上下载)执行。
六、11月8日前,申报人应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