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6日国家税务局制定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并于12月15日下发《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现在离2007年3月31日申报最后期限不远了,武侯区地税局在此特别提醒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尽快到我局办理相关纳税事项。如果纳税人没有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我局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改,处于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武侯区地方税务局将于2007年3月28日星期三,来我校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人员集中办理扣税事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表的获得:①通过“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站,②地税局服务大厅;③学院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