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按照学校教材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现已启动了学校新一轮优秀教材、优秀讲义的评选和表彰,校级立项教材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请各系认真规划,精心组织评选和申报。
由四川大学教师任主编、本科生使用一年以上、于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底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可参加优秀教材的评选。
由四川大学教师编写的、供四川大学本科生使用两届以上的讲义可参加优秀讲义的评选。
(1)由教材或讲义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四川大学优秀教材申报表》或《四川大学优秀讲义申报表》。
(2)请各位老师在2007年4月27日前,将申报表、专家评议表并教材或讲义样书两本交学院,学院将对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教务处。
(3)学校本科教材建设委员会制定各项评选规则,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四川大学2004-2005年版优秀教材”、“四川大学优秀讲义”。
评选出的优秀教材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作为四川大学向部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推荐的基础。
评选出的优秀讲义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2006年度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学校给予相应的编写出版经费资助。
(1)校级立项教材主要针对我校本科生基础课教材、专业课教材、全校公共选修课教材、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教材。一般应为在我校本科生教学中使用两届以上(含两届)的讲义或已出版教材的修订版。
(2)已获得国家“十五”和“十一五”规划和省部级规划立项的教材不再申报校级立项教材。
(4)校级资助讲义主要针对一些因教学急需自编讲义的课程的教学用书。
(1)申报校级立项教材由教材或讲义主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资料(教材样本或编写提纲)。
(2)请各位老师在2007年4月27日前将立项教材申报表和相关资料交学院;学院对立项教材申报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教务处。
(3)资助讲义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或系组织讨论确定后,填写《四川大学资助讲义申报表》,提供讲义编写原则、编写大纲等资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请各位老师在2007年4月27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学院。
(4)学校本科教材建设委员会最终审定批准“2006年度四川大学校级立项教材、资助讲义”。
(1)校级立项教材的编写出版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各条款执行。
(2)资助讲义编写必须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将打印稿交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219办公室),由教材科联系印刷后发给学生使用。
(3)立项教材和资助讲义的资助经费由学校本科教材建设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
(4)凡没有按期完成2004年度校级立项教材、资助讲义编写任务的学院,暂停使用2006年度校级立项教材、资助讲义的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