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06]87号文件要求,以及“四川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安排,请各系认真组织2007届本科毕业生在第8学期(5年制为第10学期)即本学期第1至3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工作,并在2007年3月12日以前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见附件)报学院,学校和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因特殊情况推迟开题报告会的专业,请书面报告学院和教务处,并同时上报“开题报告会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