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切实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现提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学习《四川大学考风考纪宣传材料》,加强对监考教师专门的考试管理方面的培训,要做到“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狠抓落实、强化管理”,使每一位监考教师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进行考场管理,监考教师尤其需要注意:
1)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携带并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监考教师必须在每堂考试中仔细检查学生的学生证或身份证,要求学生考试时在监考教师监督下逐一签到,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签到名单交主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清点试卷,不得遗失考生试卷。
2)监考教师必须在每堂考试发卷之前对学生认真宣读《四川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宣讲资料》,必须要求学生将考试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统一集中置放,不得将教材、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等放在课桌的抽屉里或座位旁。监考教师在没有按照要求对考场进行检查清理和调整座位之前不得发放试卷。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监考教师除非工作需要,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4) 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准备,只能在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5) 请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按照《四川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监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