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2002年下发了《四川大学关于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的通知》(川大校[2002]33号文件)。近期将开展2007年的“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严格按川大校[2002]33号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对象应是40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现已聘任为教授特级、A级、B级岗的教师不参加此次申报。
“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此次推荐限额数为8 名,请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数进行推荐。
各单位应结合2007年年度考核,组织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学院内组织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各单位将候选人材料及公示结果报人事处师资及专家管理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定,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的候选人材料在校园网上公示。
请各申报青年教师务必在2008年1月3日前完成《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一份),并交至学院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