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校基金)面向全校各院系、研究所、室,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严格按照2007年新修订的《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现将2007年度校基金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轻纺与食品学院分配名额2项,教育部皮革化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分配名额1项。未经院系推荐的项目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2、2007年度校基金申报受理工作,自2008年1月2日开始,1月8日结束(以各单位统一正式上报申请书日期为凭)。2008年1月11日将在科技处主页上挂出答辩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等事项的通知,请注意上网查阅通知。初步决定2008年1月15日进行评审答辩。
3.2007年度校基金资助范围、申请要求、申请办法、均按2007年新修订公布的《条例》(见附件1)为准。
4.2007年度校基金的申请,请使用2001年版的《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请申请者尽早做好答辩PPT, 1月14日前交到科技处计划科。
5.2007年应结题的校基金总结受理工作于2007年度校基金申报工作同期进行,2008年1月8日前提交完毕获准项目总结报告后,才能提交2007年度申请。总结报告需填写"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研究工作总结表"(见附件4)1份,院系管理部门签署结题审查意见后报科技处计划科。
科技处咨询电话:85403107,黄老师
以下附件请从科技处主页下载:
附件1: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2: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