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集中受理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2.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其中,报送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类型如下: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须提交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申请书》。
3)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同时须提交英文版申请书)。
4.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5.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并请在2008年1月1日之后自行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电子表格,按附件说明撰写申请书,将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于3月10日交学院和科技处初审并上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人员查重等工作后返回。正式面上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及电子文档于3月16日报学院。
6.为避免重项,请各申请者和项目参加者核实项目参与情况(包括参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后再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