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先进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科实践教学工作,鼓励和表彰在教学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实习队、实习指导教师,从即日起开始启动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先进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对象:本年度教学实习工作中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教学成绩显著,学习成绩优异的先进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名额分配:先进实习队原则上按每个学院推荐1-2个;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参加全过程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推荐。
(1)由学院根据本年度教学实习的情况,推荐先进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被推荐的集体或个人填写“先进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在2008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学院。
4、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工作的学习和交流,将继续编辑《四川大学实习交流文集》,文集将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优秀论文,欢迎广大师生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