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标兵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荣辱观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水平,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医疗、科技产业、管理及服务等岗位育人不懈、诲人不倦、为人师表、建工立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今年我国第2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奖励一批在学校各方面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
第一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项:“十佳标兵奖”包括十佳师德标兵奖、十佳医德标兵奖、十佳管理服务标兵奖、十佳辅导员标兵奖、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奖、十佳教辅标兵奖。
各单位要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奖”的评选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统筹考虑。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1. 各单位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我校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年终考核合格、优秀的教职工个人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2. 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的人员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医务工作者的评选;党政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及科技产业的人员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3.2004年以来获得省(部)级奖励的人员和2006年获校先进个人一等奖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4. 全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120名(优秀教师62名,优秀医务工作者3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十佳标兵奖”的评选范围及名额
1、“十佳师德标兵奖”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教师中评选10名。
2、“十佳医德标兵奖”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教师或医疗工作者中评选10名。
3、“十佳管理服务标兵奖”在从事管理或服务工作的在岗教职工中评选10名。
4、“十佳辅导员标兵奖”在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在岗教师中评选10名。
5、“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奖”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岗青年教师中评选10名。
6、“十佳教辅标兵奖”在从事教辅工作的在岗教职工中评选10名。
四、评选条件
1、 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工作有朝气,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近年来单位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
(2)规章制度健全,科学管理及民主管理作用发挥得好。
(3)在教学、科研、医疗、科技产业、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管理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完成了学校的任务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或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顾全大局,在维护国家、学校利益方面成绩突出。
(5)在2008年抗震救灾工作中,组织得力,管理到位,为保持学校的安定和广大师生安全方面成绩突出。
2.先进个人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医疗卫生、科技开发、企业发展、抗灾抢险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推荐评选优秀教师、优秀医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培养优秀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在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网络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及研究生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科研任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各种奖励,在开展横向联系、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医疗诊治技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在医疗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并能积极运用新技术,成绩显著,得到同行与病员的好评。
(7)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奋不顾身,舍己为人,大公无私,表现突出。
(8)在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搞好生活后勤服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9)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中见义勇为,在维护学校安定团结、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爱校、护校中事迹突出。
(10)在校办工厂及企业生产中为学校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11)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和师生职工服务,勤政廉洁,在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实验室管理、图书与网络保障体系等工作中坚持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并取得突出成绩。
(12)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优秀者应优先推荐。
3、“十佳师德标兵奖”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传播先进文化、推进社会进步和为社会服务为己任。
(2)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以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影响学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形成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
(4)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持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学术道德,遵守教育教学纪律。
(5)在2003年-2007年期间曾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学奖”、或“优秀教师”等先进称号的,或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岗位表现特别突出的。
4、“十佳医德标兵奖”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爱校、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认真履行医务工作者职责。
(2)业务水平高,医疗工作业绩显著。
(3)关爱病人,竭力为病人服务,得到患者的广泛赞誉。
(4)模范遵守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自觉抵制侵害患者权益的不良行为,坚决维护“白衣天使”的高尚形象。
(5)在2003年-2007年期间曾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师”等先进称号的,或近年来在医疗、医学教学、医学科研岗位表现特别突出的。
5、“十佳管理服务标兵奖”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严于律己,牢固树立“以学生为育人中心,以教职工为服务主体”的思想,在管理或服务岗位工作中关爱学生、尊重教师,勇于开创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工作成绩显著。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自身修养,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自觉维护教育工作者的形象。
(3)认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本岗位工作的特点、规律、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
(4)在2003年-2007年期间曾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称号的,或近年来在管理、服务岗位表现特别突出的。
6、“十佳辅导员标兵奖”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高,热爱学生工作,作风俭朴、正派,为人师表。在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工作效率高。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
(2)、主动关心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教室;与专业课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及时。能创新性地开展学生思想工作,为学生办事实,积极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学生认同度高。
(3)、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善于处理复杂问题,能迅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或参加学校的各项教育实践和创新活动,人才培养成效明显。
(5)、在2003-2007年期间曾荣获“四川大学模范辅导员教师”或“四川大学优秀辅导员教师”荣誉称号,且现仍在学生政治思想第一线工作。
7、“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奖”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候选人必须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就,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3)、无教学事故,遵守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制度。
(4)、治学严谨,教风优良,精心组织教学,认真做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明显,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较好的培养。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8、“十佳教辅标兵奖”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2) 长期工作在教辅第一线,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业务,教辅或管理水平高,在学生心目中有较高的声誉。
(3)认真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或图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在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图书设备管理、实验室/图书馆环境卫生和安全制度方面,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效果好。
(4)在教辅开发、改造与创新、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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