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的通知》(川大校[200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严格按川大校[2002]33号文件规定执行。推荐对象应是40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现已聘任为教授特级、A级、B级岗的教师不参加此次申报。
“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数进行推荐。 轻纺与食品学院7人。
各单位应结合2008年年度考核,组织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学院内组织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各单位将候选人材料及公示结果报人事处师资及专家服务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定,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请申报者务必在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 请将申报材料《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一份);
五、为方便教师申报,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