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简称校基金)是面向全校各院系、研究所、室的校内科研资助项目,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2008年度校青年基金申请工作现在开始启动。要严格按照2007年新修订的《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及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8年度校青年基金申报受理工作,自2008年11月14日开始,11月21日结束。
2.2008年度校青年基金资助范围、申请要求、申请办法、均按2007年新修订公布的《条例》(见附件1)执行。已经以负责人身份获得过纵向项目和校内科研资助的教师不在资助之列。
3.2008年度校青年基金的申请者,请使用2001年版的《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同时需提交申请书和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文本(见附件3)。
4.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2008年应结题的校青年基金结题总结受理工作与2008年度校基金申报工作同期进行,2008年11月21日前交应结题的校青年基金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需填写"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研究工作总结表"(见附件4)1份,同时填写"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结题汇总表"(附件5),交学院。
以下附件请从科技处下载:
附件1: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2: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
附件3: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4: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研究工作总结表
附件5:四川大学青年科学基金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