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06]87号文)及工作程序的安排,请各系在第8-11周内,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展情况及质量进行抽查。现将检查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安排,对中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和学生共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附件1),对于未完成的工作,督促学生尽快完成。
二、各系从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外文资料译文、文献综述、实验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包括上述检查情况汇总、做得较好的方面、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及建议等)以及“2009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要求在2009年5月2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院。
1、四川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每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内已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