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期)”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四川大学构建研究型大学本科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方案》,进一步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创新计划”的总体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期)”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立项主要针对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若干重点问题,见“四川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期)”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项目申请教师应在所申请的项目领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成果。项目方案设计要从本学院或学校实际出发,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校级新世纪教育教学教改工程项目”等改革成果及国内外的教学改革经验,在加强研究的同时,着力整合本学院各项改革和建设措施,注重改革实践,力争经过试点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成果,为研究型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提供经验与示范。
1.经批准的项目将纳入“四川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2.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具体管理。
3.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需向教务处提交验收材料,并由教务处组织进行验收。
4.项目经费以学校资助为主,学校将给予立项项目分期分批划拨经费资助。承担项目学院原则上需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
1.项目申报由申报教师根据项目内容,选择具有较好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项目进行申报。学院申报的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三项。
2.申报项目教师应认真填报《四川大学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四期)申报书》(见附件2),学院并发送电子文档至: duqian@ scu.edu.cn。
3.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20日。
4.学校将于3下旬进行项目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拟定于4月上旬公布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