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06]87号文件要求,以及“四川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的安排,请各系认真组织2009届本科毕业生在第8学期即本学期第2至4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工作,并在2009年3月4日以前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表的电子文档(已发到各专业负责人的邮箱)返回学院,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因特殊情况推迟开题报告会的,请书面报告学院,并同时上报“开题报告会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