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金项目负责人: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为了避免发生申请项目被初筛取消的事件发生(主要原因通常为:申报项目人员超项、合作单位未加盖公章、项目参加人员未签字等形式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再次重申如下,请各位老师务必遵守:
学院交学校科技处初审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6日下午4点前,汇总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最后的正式版)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6日上午10点前,过时一律不收,请各申请基金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
1) 形式审查:为了提高申请书质量,学校必须对申请书做形式审查,请项目负责人于3月6日前将一份纸质申请书交学院到科技处初审,科技处于3月13日以前返回审查后的申请书。
2)报送材料包括:正式面上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并用铅笔在封面标注"原件")、电子文档(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内容必须一致)、基金申报自查表并签名(如有校外参研人员,必须加盖该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