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年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的通知
按照工作安排,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进入结题阶段,请参加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毕业班同学在2009年5月下旬务必完成结题工作,非毕业班同学在2009年9月下旬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1、已完成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必须将《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结题申请表》、《四川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记录表》及研究成果(论文、设计、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等)交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学院,由学院审核。
2、未完成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必须根据参加情况提交《四川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记录表》及书面总结,并说明训练中止原因。
3、指导教师对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的成果进行认真的审核,给出相应的学分和成绩。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成果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可按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作为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向相关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应争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
1、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结题申请表(一份和电子文档)
2、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活动记录表(一份和电子文档)
3、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
4、2008-2009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完成情况报送表(电子文档)
5、研究成果(论文、设计、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建设等)(一份和电子文档)
1、项目延期申请或项目中止原因的报告(一份和电子文档)
2、四川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活动记录表(一份和电子文档)(请从教务处下载)
以上材料务必于6月1日前(毕业班同学)、9月28日前(非毕业班同学)报送学院。
1、对已完成2008~2009年度科研训练计划并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告及相关表格的项目按学院划拨余下费用。
2、对未完成2008~2009年度科研训练计划的项目停止划拨余下经费。
3、对没有说明中止原因并提交《四川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记录表》及书面总结的未完成项目将从学院扣除已划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