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秋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将在第12周-16周进行。具体操作方法为:
如果创新成果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颁发前,则按川大教[2004]35号文件执行,如果创新成果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颁发以后,则按川大教[2008]11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请拟申报创新学分的学生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请从教务处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交学院审核和认定后退回,毕业班学生申请材料请于5月12日前交学院,非毕业班学生申请材料于6月8日前交学院,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