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答辩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教[2007]114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于2009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组织专家组,集中对已申报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各项目开展答辩(名单及具体答辩顺序安排见附件),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按以下具体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参加答辩:
答辩时间:2009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5:30;
(1)项目负责人讲述5分钟,重点讲述立项意义、方案、目标、特色和创新点。要求采用PPT演示;
(3)请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要求准备答辩,届时按答辩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