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现将2009年的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级和2008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条件,具体详见《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在4月17日前,学院根据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及教学资源条件,提出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并上报教务处。各系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并向学生公布。
4月15日~4月22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先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在4月28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各专业成立转专业工作专家组,在5月8日前组织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如笔试、面试等,同时对学生申请的理由进行认定并提出接收意见。学院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于5月11日前,将《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2)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齐全并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5月19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学院通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5月23日前到有关部门及学院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转专业的具体原则、条件及要求严格按照《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