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厅2009-201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近三年校级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三、四期)均可参加申报,已经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再参加申报。
此次申报工作,从已立项校极教改项目(三、四期)中择优推荐部分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力量较强,具有优势的重点单项项目申报省级项目。本次省级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研究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教改项目要与 “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下一届“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相结合;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力争推出一批起点高、立意新、整体性强的代表我校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
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学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每个申报项目需要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和《申请书简表》(一式两份)于2009年9月17日前交学院并发邮件至duqian@scu.edu.cn(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上本通知附件3、4下载)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451号)
2、四川省2009-2012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