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纸质申请书一份于3月3日之前交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初审后返回。
2、 “四川大学科技奖励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经费提成表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于3月10前交学院。
3、 2010年新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和电子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以上正式材料于3月11日前交学院。申请书全部都要打包上传,因此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材料。过时不予受理。
4、 2010年成都市科技计划第一批项目打印好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12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