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及时上报学校人事处。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才能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均可推荐。推荐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2010年度省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范围。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1、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请严格参照表末“填表说明”填写)
2、单位盖章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3、附件材料一套(单独装订),含: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评定管理(2006年及以前评选为优秀专家的管理期已满,具体名单可向学校人事处查询)。再次推荐、评定与首次推荐、评定程序相同。
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材料送人事处师资及专家管理科(行政楼351办) ;
联系人:王娟、李天富;联系电话:85405390。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7号)人社厅文件.doc
附件2:《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填报说明及学科分类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