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秋季学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将在第11周-16周进行。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各年级学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操作方法为:
如果创新成果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颁发前,则按川大教[2004]35号文件执行;如果创新成果在《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颁发以后,则按川大教[2008]116号《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请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的同学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于5月21日前上报学院,其余学生在6月22日前报送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和认定后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