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新生即将进校,请各系尽快作好2010级新生学分制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
一、请各系按照《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川大教[2006]89号)中担任指导教师的条件配备2010级学分制指导教师,2010级学分制指导教师需填写学分制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请从教务处和学院下载)交各教学系主任以便分配学生。
二、为确保学分制指导教师工作质量,请各系严格按每15位学生配备一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20位学生(若超过仍按20人计算其工作量)。
三、各系需填写“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及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已发至各教学系主任电子邮箱中)。请各系注意教师信息与所指导学生的信息相对应,并于9月10日以前将指导教师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aggie0804@yahoo.cn)交学院。
三、学院将对新聘任的学分制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并适时开展指导教师工作经验交流。
四、学院将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管理,指导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作更换,若确因工作原因需更换的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报学院。
附件1:四川大学学分制指导教师申请表http://jwc.scu.edu.cn/download.jsp?name=201081153750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