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和支持新留校和引进的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根据《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川大校[2009]27号)和《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2010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工作现在开始启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0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受理工作,自2010年11月22日开始,11月26日结束。
2.2010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资助范围、申请要求、申请办法、均按《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3.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应当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高级职称;
(3)学校在职固定制教育事业编制教师,在"教学与科研"岗位实际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
(5)未获得过"四川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和四川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基金"资助。
4.2010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的申请者,通过网络在"科技处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网址http://st.scu.edu.cn/或http://202.115.42.251/)中录入申请项目相关信息,作为正式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1)。同时需填写2010年版的《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2)。完成后,请于2010年11月25日12点前,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电子文本和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本(见附件3)。
1. "科技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
3. 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