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863课题负责人:
请根据以下通知要求,进行结题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特别提示:注意时间节点、注意材料要求。
准备过程中,有问题,请通过EMAIL咨询: jhk@scu.edu.cn
联系人: 邹勇 85405016
2010-12-06
有关课题依托单位:
你单位承担的"十一五"国家863计划新材料领域2007年和2008年度专题课题,根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规定,将于11月底或12月底到期。
根据《863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十一五"863计划课题验收内部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内部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请你单位做好该课题有关验收准备工作。课题验收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1. 请你单位尽快向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提交863计划课题自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
2. 非保密课题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 在网上填报课题自验收报告;保密课题从网上下载课题自验收报告模板后离线填写。请将以下文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中心。
1)课题验收申请表(单页纸,请勿与其他资料装订);
2)课题自验收报告(在线打印,独立装订);
3)自验收报告附件-技术部分(必须包括:检测报告、课题实施过程产生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可选内容:课题技术报告、其它补充材料等,封面详见附件1,独立装订);
4)自验收报告附件-财务部分(包括: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明细账、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课题承担单位制定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封面详见附件2,独立装订);
5)财务验收审计报告(科技部条财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装订)。
6)课题实施过程产生的具有宣传与保存价值的影视资料、照片图表及其他材料(光盘)
以上资料,请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请勿加装任何塑料或彩色封皮,请勿使用任何凸出装订。
3. 专项经费1000万元及以下的课题在提出验收申请前,课题依托单位应在科技部条财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名单详见www.most.gov.cn/tjcw/tcjfjd/200810/t20081013_64266.htm),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作为验收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专项经费1000万以上的课题不需自行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我中心在接到验收申请后,转送科技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 不能按期验收的课题,课题依托单位应向我中心提出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加盖公章),说明延期的理由及时间(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经我中心审核并报863计划新材料领域办批准后,书面告知。待课题符合验收条件时,课题依托单位再向我中心提出验收申请。
5.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材料处将具体受理课题的验收或延期验收申请。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0年11月17日
补充说明
1、提交两份书面材料的时间:
2010年11月底前到期的课题,建议在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材料,2010年12月底到期的课题,建议在2011年1月15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因此请抓紧在网上填报课题自验收报告,并尽早进行财务审计。
2、检测报告:
测试报告最好是国家权威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或第三方提供的测试报告。如是本单位自己测试,应包括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人(签字),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测试原始记录等等,并请加盖单位公章。
3、课题实施过程产生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该部分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申请或授权专利,发表论文或专著等。专利要提供专利清单和专利申请或授权专利证明,论著也要提供清单和论著首页。
4、自验收报告附件-财务部分
1)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2)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明细账、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课题承担单位制定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等。
以上资料,请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请勿加装任何塑料或彩色封皮,请勿使用任何凸出装订。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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