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最新相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和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所在院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结题报告负责人请提前打印财务的支出明细,到财务处核查,如有问题则及时调账。结题报告中的财务决算表由科研秘书审核后并由学校财务处与审计处签章方能在线提交。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各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并于2013年2月21日10时以前报送学院。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科研院。
1.结题报告通过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由学校财务处与审计处签章后方能在线提交。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时间内统一报送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科研院不接受老师个人递交的结题报告。
1、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校内各单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前。校内各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指南》电子版于2012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010-62317474。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8484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