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的通知》(川大校[200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2年度“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止2012年12月21日,申报者年龄在40岁及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岗青年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无博士学位教师应由学院提出书面意见),同等条件下有海外经历的教师优先。
2、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3、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积极追踪国际学术前沿,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
5、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的各项公共事务。
二、推荐名额
“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此次推荐限额数为 6 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结合2012年年度考核,进行专题动员布置,组织符合“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
2、申请者填写《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需有两名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推荐;
3、由所在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4、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组织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及公示结果报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
5、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1、请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51室)。申报材料包括:《四川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申报表》、《“青年骨干教师奖励计划”花名册》(登陆http://rsc.scu.edu.cn资料下载——青年教师培养栏目进行下载)、单位公示结果(请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2、请各单位人事干事在人事处主页(http://rsc.scu.edu.cn)上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奖励及诚信”栏目下,点击“校青年骨干教师”项,填写本单位评选出的候选人姓名和ID号。
联系人:陈科 吴海临
联系电话:85403799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