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于2013年度开展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本届拟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本届拟评出5项。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并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二)专利项目应已成功实施,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重点推荐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的专利项目,或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五)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具体见国家局附件2)的项目。
请专利发明人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的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特别要注意收集应用证明相关材料。
1、申报书原件,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有关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彩色照片的电子版或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
(二)报送时间:上述申报材料请于3月4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三)推荐上报:汇总我校申报项目后报省知识产权局,由省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签署推荐意见,于3月29日前统一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