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最新相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常设“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报送或邮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及相关局室不再直接接收上述材料。四川大学科研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项目材料,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在2012年12月上旬发布了《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依然是限3项,但进行如下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2014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在站博士后本人必须向各院系分别提交由本人签字和相关院系盖章的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1.正式项目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必须一致)于2013年3月1日前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将申请书电子版通过(MiniIRIS系统)汇总电子文档盘一并交科研院,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6日。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3.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注意版本号必须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院。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校内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校内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需要院长签字)。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各个学院对离线撰写的申请书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到科研院上传;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同时受理复审申请,但不接受因违反基金委有关规定而不受理项目的复审。
(二)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010-62317474。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8484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