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同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结合《四川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照《剧毒类化学试剂目录》,清查剧毒类化学品的使用及储存情况进行,要求各单位细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剧毒药品的管理,认真清查本单位的剧毒类化学品并做好管理和登记,对不能实现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要求的单位务必将剧毒类化学品移交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物资供应科统一管理。请各相关单位按附表要求内容如实填写和汇总,并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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