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
从今年起,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立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以下简称“四川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为做好四川专利奖评选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3]18号),建立评审专家库。请你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纳入评审专家库,参加四川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人选条件
1.中国公民,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并能够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或参加其他有关的评审工作。
2.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认真严谨,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热心知识产权事业,责任心强。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4.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相当于这一职称的各领域专家、科技管理人员、企业科技骨干等。其中,在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的专家应从事技术管理、研发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高管人员,并应来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
5.熟悉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各领域专家可优先推荐。
二、专业领域
重点推荐领域:机械、电子信息、光电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通信、化工、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生物医药、材料工程、农业、创意设计等学科,特别是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七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专家。
三、推荐程序
1.请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填写《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1),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推荐单位填写《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汇总的专家推荐表一并寄送我办。
3.请推荐单位于6月20日前,将专家人选推荐表(每位专家一式两份)和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纸件,以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文件夹以“推荐单位”命名,推荐表采用word格式以“专家姓名+技术领域”命名)报送我局。
本通知请在www.scipo.gov.cn公告栏下载。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邮编:610041
联系人:唐湘潍、邱蓉
电话:028-85577629 、85577673
传真:028-85577673
电子邮件:sczlss@163.com
附件:1.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评审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