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4届毕业的(包括2013年12月)硕、博士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从2013年10月9日开始,于10月11日完成。
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采集图像的毕业生,统一在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参加补拍(具体拍摄地点:成都市陕西街34号(新华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 联系电话:028-86122706)。规定时间内毕业生在省外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华通讯社拍摄。
2014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仍按教育部、新华社两办文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2002]5号执行,每生15元。请各专业按新华社标准数据库(从附件下载)收集学生数据,与费用一并于9月27日交学院办公室李老师(纺工副楼202),照相名单电子档发送至aggie0804@163.com。
毕业生按照安排的时间进场拍照。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拍照时按自已的拍照序号进行,以免错照。望同学之间相互转达,以免错过拍照时间。
拍照地点: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1-203室(教师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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