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地部署和迎接教育部9月初到校进行的科研经费审计检查工作,学校特邀请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李渝红处长,在针对“科学规范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内容作专题报告。会议由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主持,财务处、审计处、社科处及纪检监察处等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出席。具体通知如下:
2.承担在研科技部“973”、“863”、“科技支撑”、“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科学仪器专项”、“杰出青年基金”、“创新群体”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111引智基地项目、博士点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横向经费100万元以上等项目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