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学校纪委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祝愿,祝大家节日愉快、万事如意、心想事成!同时借此机会,感谢大家在过去的一年中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
为确保学校做好期末、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务实节俭、欢乐祥和地欢度新春佳节,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四川省先后下发的通知精神,现就相关工作特别提示如下:
一、请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坚决遏制“节日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四川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的“九个严禁”的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受各类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请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班子会议、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等形式,将相关工作强调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在期末、春节期间自觉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切实做好务实节俭过节相关工作。
三、四川省纪委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学校纪委也将按照省纪委要求严格监督、严肃处理规避制度、违反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提请各单位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干部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好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