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有关文件通知,现将2016届毕业生校内集中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采集拍照地点: 研究生教学大楼1-103、1-203室(教师休息室)
2016届毕业的(包括2015年12月)硕、博士研究生
2015年9月24日前,请各专业以班为单位将报名确认单和费用交学院李洁老师处。为避免缺照造成资源浪费,请毕业生报名时慎重考虑。
毕业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图像采集。我院拍照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下午1:30-4:30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时应认真校核自己的采集信息(只核对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有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85407452。缴费后未参加拍摄者报名费一律不退。
2、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拍摄背景为蓝色,请慎穿衣服。
3、毕业生按照安排的时间自觉排队进场拍照,并按现场填写的拍摄序号进行,以免错照。
5、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校内集中采集图像的毕业生,可以在新华社全国各地的分社进行采集,相关事项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办《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散拍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325杜老师,电话:8540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