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的选拔条件、管理、责任与义务、享受待遇等详见《< 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见附件2)。
2、申报人须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及填表说明,并填写《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填表时主要突出贡献事迹,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填,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不填。
3、申报人须提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
4、各单位按照选拔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经资格审查、单位推荐后,填写《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个二级学科、专业只能推荐1人(《一览表》和《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由于有推荐名额限制,各单位须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每份个人《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公示情况一栏不填。
5、各单位将本单位《一览表》、个人《推荐表》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于2015年7月31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四川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413#),请在此之前将单位《一览表》和个人《推荐表》电子版汇总发至组织部邮箱zzb@scu.edu.cn。
6、名额分配。成都市分配给我校医疗卫生序列3个推荐名额、综合序列2个推荐名额,我校四所附属医院的专家可申报医疗卫生序列,其他单位的专家可申报综合序列;各单位报名截止后,经学校研究,按照推荐名额不超过1:5的比例向成都市进行推荐。
联系人:王晖,电话:85404055、13880433355
附件1: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2015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请见组织部主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