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的函》(留金发〔2015〕3079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推荐工作。
一、新推荐专家信息填报
请拟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附件2)开展推荐工作,重点推荐专家专业领域见附件3,每个专业推荐专家不超过两位。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推荐专家名单》(附件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
二、已有专家的信息核实与更新
请相关单位对已推荐专家的信息进行核实与更新,如有专家调离、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请填写《专家信息变更情况一览表》(附件5),并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版。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地址:望江行政楼351办公室;
联系方式:85403799/qnjsk@scu.edu.cn
人事处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请见人事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