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以院为主体”的治理体系改革思路,落实学院第四次党员大会关于加速学院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运行模式改革,构建专兼职结合的管理服务队伍,推动学院各项事务深入开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院长助理和兼职秘书。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心学院发展并热心于学院公共服务事务。
3、具备大局观、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配合、协助分管院领导开展工作。
4、教学科研、教辅岗位申报院长助理者,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行政管理岗应具备7级及以上职级;兼职秘书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1、院长助理:协助学院领导衔接学校相关部门、统筹分管领域的工作。
2、兼职秘书:承担部分对口领域工作,与专职秘书共同协助分管院领导处理所辖领域事务。
学院对院长助理、兼职秘书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如下任职待遇。
3、考核合格的兼职秘书此后如继续申报院长助理,可不受岗位类别、职称、职级的限制。
本次选聘拟分三个批次进行,启动批将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将于2017年11底前完成,第三批将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此次为首批选聘,其余批次同样执行如下选聘程序。
(一)申报: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等两种形式,个人或院内单位可在2017年10月26日中午12:00将报名表(附件一)报送学院党政办并发送电子版至921026355@qq.com。
(二)学院2017年10月26日下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首批聘用的初步人选。
(四)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进行正式下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