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所有拟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5月27日前完成(下半年在11月27日前)。逾期不能答辩者,其学位授予申请将被推迟审批。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半年在6月3日前(下半年在12月3日前)将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名单以及授位有关审核材料一并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满足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前安排所有答辩工作。
四、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校要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环节中把好质量关。
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请见: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