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及人员
2012年4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
具体安排:8:30—9:0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0分)
9:00—11:00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11:00—12:30面试(60分)
参加复试人员:2012年报考我院材料学与材料工程专业,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复试地点
考试地点:成都市科华北路,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纺工楼404室。
报到时间地点:4月5日上午8:30以前,纺工楼401室。
三.笔试考试科目: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
四.考生复试时须携带证件
有效身份证、体检用照片(1张)。往届毕业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应届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提前到校并在学校望江校区医院进行体检(3月22日至4月10日下午2:30~5:00)。
2.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外校考生将发给“四川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请考生带回原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校考生有关手续由本单位办理。所有考生政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3.复试期间考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复试费由考生自理。
4.按学校规定,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能录取。研究生考试总成绩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进行排队录取,并根据学校给出的奖助金名额数量,统一按顺序排序后确定。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免试推荐生考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外语)/2
5.复试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6.其他注意事项等均按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可查阅四川大学网站研究生院的相关内容或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主页通知等。
六.联系方式
Tel:13281009077
E-mail:linasdn@scu.edu.cn
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
20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