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3年我院材料学和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8:30-9:00
报到地点: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纺工楼401室)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9:00-9:30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9:40-11:40
参考书目:《高分子化学》(第四版)潘祖仁编,化学工业出版社;《高分子物理》(第三版)何君曼,复旦大学出版社。
面试时间:2013年3月25日下午14:00-17:00
体检时间:3月18日——4月2日(限工作日)下午2:30——5:00
体检表交回地点: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纺工楼401室)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材 料 学:卢 密 赵 康 黄春燕 果小明 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