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我院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和有意义的寒假,并为下学期的学习、工作做好相关准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校历,2007—2008学年寒假自2008年1月27日起至2008年2月23日,2月25日起正式行课。
2、2008年2月21日至22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
3、具体要求:全院学生务必在学校要求时间范围内到校并持学生证(研究生证)完善报到注册相关手续。因事因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于2008年2月22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不按时报到处理。凡不按时报到学生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和学校《学生手册》中关于旷课条例进行处理,并将在全院通报批评!
4、下学期补缓考时间已定于2月21日—2月24日进行。2008年2月14日开始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看缓考课程的考试安排,请有补缓考的同学一定做好复习准备并提前返校。(为配合学校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分流机制的实施,学校决定今后的补缓考工作均安排在开学期报到、注册期间进行,目的是为了完成在开学第一周末补缓考成绩登陆完毕,第二周学院完成预警审核并通告学生,第三周报教务处审核和学生选课补退选、必修漏课重修选课网上登记。)
5、各年级辅导员需在2008年2月24日晚7点前将各年级学生返校情况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1、各年级务必在辅导员老师的牵头下召开一次关于寒假放假的主题班会,交待清楚相关事项。
2、各年级需在2008年1月25日前按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统计好寒假留校同学名单,并按年级指定负责人。
3、各年级学生要利用寒假时间进一步学习“十七大”重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国情,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返家同学一定要注意路途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护好个人财物;返家后应照顾好自己,不要有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举动,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期间凡是因个人行为引发的一切伤害和财物损失均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学生手册》相应条款处理。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事故按规定由责任人或本人自负。
2、各寝室注意防火防盗,最后离开同学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离校,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3、留校同学须集中住宿(特别是女生),同时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和相关制度,因晚归或其他原因攀墙、攀窗、攀门进出宿舍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留校同学中途欲返家或离校一日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值班教师请假(写明去向和联系方式),返校后及时销假。
5、寒假期间,如有留校学生直系亲属到校探望,必须事先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值班教师报告并征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同意后才能住宿,对于单独住宿一室和留宿校外人员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6、假期中,学生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旅游团体进行旅游活动,若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除将追究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外,并依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同时,学校各部门、社团、协会组织以及我院团委学生会也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外出社会活动。
7、各位同学寒假期间调整之余应积极参加社会调查、服务社会等社会实践活动,争取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最后感谢全院师生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在新春来临之际,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教师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