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为鼓励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学生创新成才,培养高水平学生,经德国司马化学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商议,决定自2008年9月起在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设置“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
为了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本年度的奖学金,现将本奖学金的设置情况及相关表格公布于网上,请有意者提出申请。申请者需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并于2008年10月31日前交到纺工楼510冯国涛老师处,过时不侯。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同学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注:该创新奖学金是鼓励同学进行创新活动,加强动手能力而设立的奖学金,与学校、学院等设立的其他奖助学金都不冲突。
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创新奖学金(基金)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了鼓励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学生创新成才,培养高水平学生,经德国司马化学(ZSCHIMMER & SCHWARZ GmbH & Co. KG)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认真商议,决定在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设置“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
第二条 经德国司马化学(ZSCHIMMER & SCHWARZ GmbH & Co. KG)有限公司与四川大学研究,决定成立“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基金)” 评审委员会,负责“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基金)”管理和评审工作。
第三条 评审程序:由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基金)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经系评审小组初评后,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批准。评定后获奖学生的相关材料及将来毕业去向应报送司马公司中国上海代表处备案。
2. 所申请课题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第五条 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颁发给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的学生,其中包括2名优秀研究生(博士生和硕士生),10名优秀本科生,2名优秀专科生。
第六条 德国司马创新奖学金主要用于申请人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工作。奖金获得者应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要,自主支配并合理使用,评审委员会有责任对奖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1. 奖金获得者应提供研究成果的书面报告或其他形式的材料;申请课题所获得成果符合鉴定条件的,由奖金获得者和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申请鉴定。
2. 奖金获得者在国内外发表有关论著时,应根据情况,标注“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资助课题” 或 “获得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资助”字样。
第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9月开始实施,并由“四川大学-德国司马公司创新奖学金(基金)” 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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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保证填报内容的客观真实。如获资助,将遵照《四川大学--司马创新奖学金管理条例(试行)》,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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