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佳大学生标兵”“双十佳优秀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奖励一批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学生和先进学生集体,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按照《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学校拟于近期开展“十佳大学生标兵”“双十佳优秀学生”“双十佳文明班级”“ 双十佳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学生: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及集体;
成绩(果)计入时限: 2007-2008学年至2008-2009学年,即2007年7月-2009年3月。
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学生实际情况推荐,原则上可推荐:
三、各奖项奖励标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以《学生手册》(2008年9月版)公布的《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为准。
学院在推荐工作结束后,通知推荐个人和集体在“四川大学奖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请程序,辅导员和党委副书记网上完成初审后提交学生处。
书面材料请于4月10日前交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各推荐个人和集体可准备5分钟长的多媒体支撑材料,以便答辩时进行展示。
以上两项请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过时作弃权处理。
“双十佳”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是我校学生争优创先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学校人才培养的理念和价值导向,希望各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认真负责地作好评选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