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广大师生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寒假,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09年1月18日起,2009年2月16-20日为本科生补缓考时间,2009年2月19-20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非补缓考学生),2月23日正式行课。
2、2009年2月19-20日为在校生报到注册时间。学生应持本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前往学院办公室报到注册。学生应按时返校报到注册,除因病或重大事由外,学院概不准假。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须在2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仍按旷课处理。
3、课程补缓考的具体安排以《关于补缓考时间调整到开学前(报道、注册期间)的重要指示》的通知执行。
1、各年级须在放假前召开年级大会或主题班会,传达相应的时间安排,通过集中学习《学生手册》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鼓励学生合理安排好寒假时间。
2、各年级在1月15日下午前认真统计寒假留校学生名单,认真做好负责人指定、集中住宿(特别是女生)、离校动态登记等工作,并书面上报学院,以便假期中切实关心该批同学在校期间的生活和日常管理。
3、各年级在假前须对本年级学生寝室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并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做好防火防盗等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本院师生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
4、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组织留校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寝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校外无关人员,对因此造成后果的除责任自负外,还将依据相关法律和校规校纪严肃查处。
5、返家学生须加强自身保护,注意旅途人身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预防治安事故和其它意外伤害的发生。学生个人在校外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应由责任人或本人自负。学生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其本人自负,学校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学生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旅游团体开展旅游活动,若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除将被追究作为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外,还将依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